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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日期:2022-11-03     来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核心提示: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
  (一)防火:
  1、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的可能性,应备有灭火器。
  2、对易燃、易暴、自燃、强氧化剂等类药品,一定要妥善保存。
  3、开启易挥发性药品时,不要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在夏天气温较高时,开启前应事先设法冷却。
  4、身上或手上粘有易燃物或氧化剂液漏时,不得靠近火源,要立即清洗干净。
  5、使用易挥发可燃性试剂时,要尽量防止其挥发,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对不可靠近明火。
  6、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要遵守安全用电规程,防止用电火花、短路、超负荷引起线路着火。
  7、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氧化剂、可燃物一起研磨。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份的物质。
  9、避免浓硫酸与松节油、乙醇等相遇,以防止引起易燃。
  (二)灭火:
  1、发现起火,要立即切断电源,扑灭着火源,移走可燃物。
  2、针对着火源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1)普通可燃物,如、纸、木等着火时,可用沙子、湿布、石棉布等灭火。
  (2)衣服着火时,应立即离开化验室,也可用厚衣物、湿布包裹压灭或躺到滚灭,或用水浇灭。
  (3)有机物在敞口容器中燃烧时,可用石棉布盖灭,但绝不能用水。
  (4)有机溶剂洒在桌面、地面上遇火引燃时,可用石棉布、沙子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绝不能用水。
  (5)电线或精密仪器着火时,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不能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三)防爆:
  1、有些药品虽然单独存放或使用时比较稳定,但若与其它药品混合就会变成易爆品,如高锰酸钾与硫酸、甘油或有机物;过硫酸铵与铝粉遇水;硝酸钾与醋酸钠;硝酸铵与锌粉遇少量水;苯、甲醇、乙醇、丙醇、乙醚与空气等等。因此,在工作中应尽量避免因以上药品混合而生产的爆炸物。
  2、干燥爆炸性药品时,绝对禁止关闭烘箱门。
  3、在测定瓶装啤酒二氧化碳或对瓶装啤酒水浴加热时,要防止酒瓶爆炸,摇动或加热升温时不可面对酒瓶。加热酒温不能大于30度。
  4、在蒸馏操作中,要保证蒸馏气(液)体畅通,以防止由于器皿内和大气间压力差逐渐加大,而产生爆炸。
  (四)防毒:
  1、剧毒药品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使用者应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
  2、毒性药品散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面洗净。
  3、严禁试剂入口或以鼻子接近试剂瓶口鉴别试剂。若必须以鼻子鉴别试剂,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开盖后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
  4、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
  5、有毒药品必须在固定位置通风柜使用,用后应仔细洗手和漱口。
  (五)防伤:
  1、取用腐蚀性药品,如硫酸、盐酸、冰醋酸等时,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搬用较大瓶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一手拿住瓶颈。
  2、腐蚀性药品不得在烘箱内烘烤。
  3、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而且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加入水中,而绝对不能将水加注到浓硫酸中。在溶解氢氧化钠等发热物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若需将浓酸和浓碱中和,则必须先稀释。
  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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