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废弃物处理表
01化学处理法
实验中产生的大量有机废液可以采用蒸馏法进行回收,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重复使用;一些贵重金属可以采用沉淀法、结晶法、吸附法、离子交换法等方法进行回收;实验中的冷却水可以冷却后重新使用。
1、稀释法
检测机构废弃物如某些重金属、可溶于水的易燃有机溶剂等,可以做适当稀释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具体要求按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
2、中和法
强酸类和强碱类检测机构废弃物可小心的中和到适当pH后直接排放,若中和后的废液中含有其他有害物质需要做进一步处理。
3、氧化法
硫化物、氰化物、醛类、硫醇和酚类等化合物可以被氧化为低毒和低臭化合物。
4、还原法
氧化物性亚硫酸盐、过氧化物、许多有机药品和重金属溶液可以被还原成低毒物质。含六价铬的废液可以被酸、硫酸亚铁等还原剂还原为三价铬,废液中的汞、铅和银还原后,可以沉淀过滤出来。有机铅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法去除。将处理后的浓缩液收集后装人容器,送到指定地点处理。
02物理处理法
1、垃圾箱
对于适合公共卫生垃圾场处理,且不会对处理人产生危害的惰性固体垃圾,可直接丢人垃圾箱,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2、下水道排放
经上述预处理方法处理后安全无害的检测机构废弃物,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排放要求,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
3、焚烧、溶剂回收
对不含固体、腐蚀性或可能起化学反应物质的废有机溶剂应分类,收集,也可混人燃料后在锅炉房或发电站进行燃烧处理。
4、检测机构包装
将少量的液体或固体检测机构废弃物按照毒药、氧化剂、易燃物、腐蚀性的酸和腐蚀性的碱进行分类,然后用双层的密封罐收集,送往指定的安全场所或特定的垃圾场处理。
5、固化
在带有内衬且上端开口的金属罐中,对经过适当预处理后的液体检测机构废弃物添加相容的固化剂(如蛙石、硅藻土或泥土等)。采用固化处理的容器要仔细密封,并做适当标识。
6、废物交换
某一检测机构不需要的药剂或废液对于其他检测机构并非完全无用,在有效的信息交换及确定分类原则下,可交换再利用。
总之,检测机构废弃物处理可以参照两个原则:
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进行无害化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检测机构应该根据自己的条件、能力和方法,确定是否能自行处理废弃物,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应该交给有处理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