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菌株是不可或缺的生物资源,用于各种质量控制活动,如培养基验收、试验对照、人员培训考核和方法确认。菌株传代是实验室中一个常见的话题。通过有效的传代管理,可以确保菌株的质量和稳定性,进而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近几天小编所在的微信交流群中,几位业内专家就“工作菌株能不能传代”的问题进行了一些讨论和知识分享,小编进行了汇总,也搜集了一些资料,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标准菌株:
标准储备菌株:
储备菌株:
工作菌株: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指导原则中对菌种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以上标准均提到菌株需要来源于官方保存机构,且工作菌株传代次数不能超过5代。
这里的工作菌株不能传代5次,指的是什么?工作菌株可以继续传代吗?可能一些检验员有时会感到困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工作菌株”不允许传代,这是个基本原则。
一是:为了防止菌株的突变。在培养中,菌株在传代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变异,这些变异可能影响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关于这里的工作菌株不能传代5次,具体指的是?
ISO 11133:2014:
原种培养物不得用于制备参比菌株或参比原种。
5.3.5 工作菌株
GB/T 27405-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微生物检测附录流程里有明确的规定:
总之,菌株传代只能由上往下传,储备菌株可以做为工作菌株使用,但工作菌株不能做为储备菌株使用,即如果储备菌株作为工作菌株使用后,该株菌株使用后只能进行销毁,不可再进行传代保藏。
实验室使用的工作菌株一般不可超过第5代,除非标准方法中有明确要求,或实验室能够证明菌株相关特性没有改变。若在传代过程中出现明显变异,也不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