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促进检验检测机构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在环境与环保、食品农产品及建工建材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3-11根据《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委托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现公告如下:...
2023-03-07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协同监管,推动长三角检验检测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2〕354号)安排,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汽车零部件大电流注入抗扰度测试能力验证。现将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2023-03-07为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03-07为加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02-27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及后处理意见的通报...
2023-02-16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检验检测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服务型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促进行业质量提升,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组织开展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02-10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等21家单位通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3-02-102022年12月底,省局组织2022年度全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补测,参加补测机构26家,结果合格机构19家,结果不合格机构1家,未参加能力验证补测机构6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2023-02-10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2〕272号)部署,本市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海关、民防、药品监管、道路运输管理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023-02-02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2023-02-02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2〕1712号)统一部署...
2023-01-17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持续增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检验检测数据科学准确,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2023年度在新材料、新能源、机动车、食品、防疫用品、生态环境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继续组织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1-17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1-17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能力验证项目已实施完毕,现将能力验证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对参加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满意结果的项目(参数),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记录,在2023—2024年度资质认定评审时可免除该项目(参数)现场试验,对结果不满意项目(参数)暂停直至整改达标;凡无故未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分场所)纳入2023年度重点监管对象。请各市(州)局加强后续处理和跟踪督导,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局认检监管处。...
2023-01-06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机构技术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水中铁、水中锰、外墙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土壤中六价铬、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以及纺织品检测等6类检验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能力验证结果(第二次)通报如下。...
2023-01-06山西省关于2022年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2023-01-06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药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托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38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整体抽查率达42%。按照“检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及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2022-12-23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2〕81号)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琼市监函〔2022〕538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开展了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2022-12-23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获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2〕8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2〕138号),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药监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资质认定检...
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