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生计量专项检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优质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本市民生计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民生计量专项检查。共检查加油站624家,检查计量器具3335台件,查处超期未检定的加油枪1支;检查眼镜制配场所489家,检查计量器具1475台件,合格率为99.3%;检查餐饮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物流企业、涉粮企业与基层粮库等共计4199家,检查计量器具13249台件,合格率为98.6%。
(二)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作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计量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试行)》(市监计量发〔2022〕20号),组织开展了计量标准监督检查。检查建标单位专项检查主体64家,检查计量标准317项,帮助企业纠错3项。
(三)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为推动“双碳”目标实施,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本市能效水效标识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标能效水效等级、虚假宣传能效水效标识等违法行为,促进能效水效标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了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包括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和能效水效符合性抽样检测。其中,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共检查各类产品3670批次,合格率为99.9%;能效水效符合性抽样检测共抽查微波炉、储水式电热水器、智能坐便器、平板电视、打印机等产品8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8.8%。
(四)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为强化民生计量保障,进一步加强本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糕点、合成洗涤剂、化妆品、酒、米、食用油、熟肉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饮料、电线电缆、种子等12类定量包装商品274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3.8%。
(五)一级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标准物质管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专项检查。共检查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生产主体64家,现场检查18家,核实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787个,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
(六)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为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一步规范计量单位使用,组织开展了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交易场所1447个,检查使用计量单位的产品5445件,计量单位正确使用率为94.7%;检查出版单位51家,检查出版物371件,计量单位正确使用率为97.6%。
(七)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为加强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核查生产企业信息,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提升计量器具质量,组织开展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检查覆盖全市167家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八)计量授权机构市级监督检查。为加强对计量检定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定行为,促进计量检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了计量检定授权单位市级监督检查。共检查19家计量授权单位,12家单位没有发现问题。就检查发现的原始记录、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检定印章使用及证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授权单位进行整改。
(九)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抽查。为加强计量器具质量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提升,组织开展了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被抽查对象均为本市获得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共抽查数字压力计、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甲烷测定器等4类计量器具产品7批次,所抽样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局、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对本单位2022年度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结合辖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计量监督检查。
(一)切实加强计量监管。要充分认识计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违法行为发生率较高的领域,要加大检查力度,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计量秩序。
(二)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要保证投诉举报机制畅通,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化解计量纠纷、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对投诉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总结分类,分析辖区计量监管风险,推动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并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及时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大计量宣传力度。要了解社会公众与企业对计量知识的需求,加大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公众对计量的认识度,不断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全民监督的氛围,营造良好的计量环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