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精神,根据《2023年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赣市监信〔2023〕4 号)文件要求,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2023年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3〕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整合监管资源,统筹落实好年度抽查计划,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各业务处(局)要按照省局《计划》要求,合理安排抽查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保证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各地可以根据省局《计划》内容,精准细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并于3月底前报送省局。
二、推进风险分类,提升监管效能。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将双随机抽查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三、规范实施过程,强化结果公示。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调整,结合辖区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对执法人员名录进行分类标注,通过公示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要牢固树立“公开就是监管”和“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会商研判、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确保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
四、科学实施检查,开展监管创新。各地各部门在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要积极开展监管创新试点,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低的非重点监管行业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等抽查检查中探索触发式监管模式,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
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工作,并于2023年底前将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按照业务分类对口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局)。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