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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17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农业农村部决定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企业发展新进展新变化,遴选布局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现面向全市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到农业农村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农业农村部决定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企业发展新进展新变化,遴选布局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现面向全市组织申报,并择优推荐到农业农村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对象
(一)申报领域:重点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耕地保育、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遴选布局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为主,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共同申报。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4.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
5.具有独立建立或与科研教学单位联合建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
6.具有先进的科研条件基础和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包括在建),面积不低于2000㎡;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7.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能够保持运行经费。
8.无违法违规问题。
三、申报书填报
(一)申报书填写:请申报单位进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http://njtg.nercita.org.cn/user/index.shtml),点击“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下载申报书,按要求(新建类)填写。
(二)申报书报送: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18:00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下载的申报书模板)、汇总表(附件1)、一览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5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何强、曹中华
联系电话:89133212、89133794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7007室
电子邮箱:1534254366@qq.com
附件:
1.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相关数据一览表.docx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标签: 实验室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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