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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的公告

日期:2023-05-15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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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首次取证与考试换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规定的申请条件或《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报名方式
 
  参加报名考试人员登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网站,在首页--检验检测人员许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审批--个人--更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注册登录后进行申请。申请受理后登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网站,在首页--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约考。
 
  三、考试项目与内容
 
  考试项目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中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检验员:GLY(锅炉检验员)、RQY(压力容器检验员)、QPY(气瓶检验员)、GDY(压力管道检验员)、DTY(电梯检验员)、QZY(起重机械检验员)、CCY(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CXY(承压类设备型式试验)、JXY(机电类设备型式试验)项目;无损检测人员:I 级、II 级(RT、UT、MT、PT)项目。
 
  考试大纲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9)相关附件。
 
  四、考试机构
 
  省市场监管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为我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的考试机构。确定“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为我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的考试机构。申请受理通过后,考生应及时关注考试机构网站发布的考试计划和考试通知。
 
  五、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工作安排可登录考试机构网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的考试机构: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网站:http://new.jlpase.com。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的考试机构: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jlsglxh.com。
 
  六、考试须知
 
  (一)考试不收取考试费。参加考试人员自行准备考试资料,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非理工类)供考试机构核查,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考试作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考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遵守考试保密规定,按规定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和上报,不得发布与考试相关的培训信息,不得考察、推荐或者指定与考试相关的培训机构,不得强制应试人员接受考前培训,不得开展与检验检测人员考试相关的培训与辅导活动。
 
  (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理论知识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全国统考机考方式进行。
 
  (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统一机考方式进行。
 
  七、免考换证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中“二、新旧证书转换”要求,在新考规实施前取得的证书,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证人员在新考规实施后首次申请换证时,发证机关依据《检验人员换发对应表》按免考换证方式进行换证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书。对于不满足条件的,持证人应当申请考试换证。
 
  八、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厅行政审批大厅,联系人:陈勇,电话:0431-82752907;
 
  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联系人:赵永城 电话:13019208613;
 
  吉林省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协会,联系人:马莉媛,电话:0431-88979322;
 
  省市场监管厅特种设备处,联系人:齐欣平(无损检测人员考试),电话:0431-85237150 ;鲍志敏(检验员考试) 电话:0431- 85237093。  
 
  九、文件废止
 
  自本公告发布起,《关于公布吉林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和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换证审核机构名单的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公布吉林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名单的公告》(公告[2019]12号)两个文件废止。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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