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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2-27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加强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58号)安排,2021年7—9月,我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能力验证)。现将能力验证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果业(果品)中心,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58号)安排,2021年7—9月,我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能力验证)。现将能力验证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包括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农产品中重金属和土壤中重金属三个考核项目,基本涵盖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涉及的关键指标,能够有效考核各参加验证单位能力水平。全市共27家(含承担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的6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加。经专家组对参验机构的检测过程和结果综合分析、评估,我委确认,参加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能力验证的17家机构,12家合格,5家不合格;参加农产品中重金属能力验证的22家机构,18家合格,4家不合格;参加土壤中重金属能力验证的19家机构,18家合格。1家不合格。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各参加单位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2。

重庆市合川区农产品检测站和重庆市南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2家机构尚未通过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积极参加了能力验证。

二、有关要求

各参加能力验证考核单位要认真总结,不合格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不断提高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改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果质量控制;二要加强对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确保存放方式、存放时间满足试验要求,减少因标准样品引起的偏差风险;三要加强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期间核查和维护保养,制定仪器定期维护养护计划并保存好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避免原始图谱基线不稳定、漂移现象发生,确保仪器设备的状态性能;四要加强检测人员培训练兵,保持检测人员队伍稳定,切实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根据《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检测工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由考核机关责令其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考核机关撤销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本次能力验证不合格机构应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我委报送整改报告。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农业农村委将依法撤销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相应不合格检测参数的检测资格。

三、年度报告报送

请已获得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于2022年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我委报送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附件3)。我委将视情进行通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李菁,89133703,E-mail:cqnwaqc@163.com。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xlsx

      2.2021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纸质分发能力验证各参加单位)

      3.   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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