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1年,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A类能力验证项目3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7个。其中,食品类验证项目1项,考核参数为大米粉中镉、六六六;建工建材类验证项目1项,考核参数为水泥中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环境与环保类验证项目1项,考核参数为土壤中铜、镍。项目承担单位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全省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926家次,结果合格877家次。
二、考核结果
(一)大米粉中镉、六六六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大米粉,采用三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镉和六六六,共有21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镉参数考核机构209家,204家结果合格,5家结果不合格;六六六参数考核机构133家,130家结果合格,3家结果不合格。
(二)水泥中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的检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水泥,采用三组不同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共有50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标准稠度用水量参数考核机构503家,495家结果合格,8家结果不合格;凝结时间参数考核机构501家,484家结果合格,17家结果不合格;强度参数考核机构502家,491家结果合格,11家结果不合格。
(三)土壤中铜、镍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土壤,采用三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铜和镍,共有21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铜参数考核机构213家,207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镍参数考核机构204家,199家结果合格,5家结果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一)能力验证合格结果处理。对于能力验证承担单位和A类能力验证项目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两年内申请资质认定证书延续的,相关项目可免予现场评审。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二)能力验证不合格结果处理。A类能力验证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开展能力验证不合格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整改完成后,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向所在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由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核实,整改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该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活动。
附件:1.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A类能力验证项目合格结果汇总表
2.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A类能力验证项目不合格结果汇总表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