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1〕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以下简称“三同”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通知》的学习和贯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三同”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举措,要站在促进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与一体化发展的高度,加强“三同”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工作路径,稳步推动“三同”工作落地落实。
二、齐抓共促,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作用、行业组织桥梁与纽带作用、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撑作用、政府规范指导作用,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辖区内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国内外产品标准比对分析与认证检测等服务;加强对“三同”企业与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为“三同”企业提供认证检测等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的监管工作,督促专业技术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商务部门共同开展“三同”工作宣传推广和培训,帮助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评价等方式发展“三同”产品。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有意愿的外贸企业参与“三同”;因地制宜引导和鼓励连锁超市、便利店、电商平台销售“三同”产品,设立“三同”专区,更好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持续推进“江苏优品•畅行全球”“江苏优品•数贸全球”等系列贸易促进和跨境电商活动,引导有较强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外贸企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互促;推动“三同”产品进驻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内外贸融合展会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国内外市场影响力。
(三)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大对“三同”企业知识产权许可的指导力度;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三同”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三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三同”产品销售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支持“三同”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战略运用能力。
三、勇于创新,确保工作成效
加强“三同”工作调研指导,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多层次推动“三同”工作举措,并及时总结优良实践与典型案例,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商务厅将适时收集编纂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