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38号)要求,现组织我省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手段,全面梳理在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降碳、节水等领域开展计量技术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模式和路线,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择优推荐申报国家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
二、示范内容
示范项目应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具有显著的作用和效果,具有成功实施案例及具体实践,或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技术规范或标准,适于在全行业、多领域进行示范、推广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技术创新示范。在能源资源计量关键技术研究或设备研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包括:碳排放相关计量技术研究;大口径流量计量、直流电能计量、燃气热值计量技术研究;水电气热等计量器具、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在线检定或远程校准技术研究;便携式或多功能计量检测设备研制和应用;新能源相关计量技术研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节能产品评价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等。
(二)制度创新示范。在服务能源资源节约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建立了计量新制度、新手段。包括: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制度研究;在仪器仪表智能化升级、质量评估、远程监管等方面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地方实践;推进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制定国产品牌培育和使用扶持政策;建立并完善了能源计量基础长效投入和发展机制,以及“政产检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将能源计量审查、能效计量比对、能源资源计量检测、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审计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了必要的节能管理制度;在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方面,有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建立了必要的联合推动和实施机制。
(三)模式创新示范。在服务能源资源产业发展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方面建立了计量服务新模式、新理念。包括: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应用服务创新;碳计量数据质量分析评价和应用;能源资源计量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计量、监测和统计相结合,在线采集、实时监测、集中管控相结合的智能化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计量精准施“测”服务,为企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供覆盖设计、研制、生产、选型、使用、维护全过程的个性化计量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展和壮大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主体等。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加大对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宣传,积极组织发动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梳理和申报。
(二)自愿申报。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已经开展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情况,认为有适于推广的经验、做法并梳理成项目的,自愿填写《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报当地市市场监管局或市节能主管部门。省级计量技术机构等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申报符合要求的示范项目。
(三)初审。各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按申报条件审核把关,填写《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经两部门联合盖章后,于7月31日前将《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申报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各2份。各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复审。省市场监管局和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遴选评定我省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推荐名单,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和降本增效,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各市市场监管局、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发动,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好服务示范项目遴选、初评、推荐和宣传等工作。
(二)分工协同推进。各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开展2022年度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要落实国家要求,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示范单位优先纳入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政府采购和奖励项目。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要做好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做好总结推广。在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过程中,要注重个别案例与普遍经验相结合,边总结、边示范、边服务,努力推动示范项目在全行业和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各级市场监管局、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的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对条件成熟的,积极推动将有关方法和技术转化为相应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于晓燕
电话:0531-51792366 邮箱:scjgjlc@shandong.cn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市政
电话:0531-51783050 邮箱:hzc_sdfgw@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