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加实验室:
NIFDC-PT-305《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能力验证》 是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共发放2个待测样品。
本次试验应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试验,并填写结果报告表。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请登录到中检院能力验证平台http://223.71.250.33,按照下述说明完成能力验证项目:
“验证计划样品管理”页面下确认收样;
“下载&留言”页面中下载作业指导书
“能力验证报告管理”页面下填写结果报告表;
“能力验证计划管理”页面下点击能力验证计划订单,查看单位代码。
若发现问题及时与本次能力验证的实施机构联系。
请于收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能力验证实验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加盖公章邮寄到实施机构联系人(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结果在能力验证平台中提交。逾期提交的结果将不列入本次计划统计。
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
邮 编:100050
联系电话:010-67095553
联 系 人:骆海朋
E-mail: luohaipeng@nifdc.org.cn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