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围绕高质高效制定首个省级双随机地方标准,以牵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契机,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打造新模式,在考核奖惩强推动、随机抽查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创品牌,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省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六统一”推进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一是统一监管平台。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简称监管平台)作为全省统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平台,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双随机功能模块并入监管平台,实现了两个系统的互联互通,单点登录,无缝对接。
二是统一“一单两库”。“一单”即统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两库”即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监管部门在监管平台分类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对专业性要求高的检查事项可建立专家库。
三是统一抽查流程。从制定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施抽查检查、录入检查结果等方面规范抽查流程。各级监管部门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参与部门负责监管的重点内容、监管措施、共同参与的方法途径等内容。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细化抽查任务,明确任务名称、开展时间、参与检查的具体部门等事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后,在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经营方式和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的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在规定时限内录入检查结果。
四是统一信用管理。在监管平台增设“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抽取功能,支撑监管部门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对A类市场主体以全面自治为主,无事不扰;对B类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率;对C类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大幅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是统一权责清单。从实施步骤、具体要求、追责与免责等方面规范监管实施、厘清监管责任,实现“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促进各监管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检查结果“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依法依规公开,有效提高执法效能、节约行政成本、增强执法效果,使部门监管行为透明化、清单化、制度化。
六是统一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后,将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与相关部门共享、互认,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并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所有市场主体深刻感受“失信寸步难行、守信一路畅通”。
“一联合”打造“无事不扰”的营商品牌
“一联合”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对接“一号改革工程”,在全省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联合抽查计划,抽查领域、抽查事项、参与部门分别增加50%、54%、63%。创新“1+N”联合抽查机制,即每个部门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次门、体一次检、问一次计、查多项事,切实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以新余市为例,今年全市共组织开展联合抽查249次,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30.67%,同比分别增长186.20%、185.57%。通过“对象一次性集中抽取、人员一次性集中选派、检查一次性集中完成”,入企检查频次减少30%,户均检查时间减少50%,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打造出“无事不扰”的营商新品牌,改革经验获人民日报、江西日报、新余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相继报道,在省委改革办《江西改革工作简讯》上刊登。
“三化”引领双随机监管工作提档升级
全省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从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入手,总结提炼基层工作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组织方式、工作基础、监管实施、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具体化、规范化、精细化,以“三化”为引领,有效解决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实施流程不熟悉、操作规范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等问题,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行动指引,为促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高效奠定了坚实基础,进而推动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序的竞争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