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 号)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措施内容
(一)获得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含委托下放事项)的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时,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行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选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在线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二)资质认定部门不再受理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变更备案,不再发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人员变更备案表》。
(三)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的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新增的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承担所修改信息不实的法律责任。
二、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时间节点
二、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时间节点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底,为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措施宣传推广阶段。2022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施行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人员信息。
三、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其他事项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应重视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工作,做好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宣传推广,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审批处联系,联系人:黄义,联系电话:0771-559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