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2年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农牧便函〔2022〕312号)和东部区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及第三方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2022年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实施方案》及《2022年第三方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水平,决定于8月组织开展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具体工作由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疫控中心”)负责实施。
一、比对范围
全省兽医系统内兽医实验室。请各设区市于7月8日前将辖区内各兽医系统实验室参加比对项目清单(附件1)报至省疫控中心。
二、比对项目与试验方法
本次共设置5个检测能力比对项目,市本级兽医实验室参加所有项目,县级兽医实验室参加3个及以上项目(覆盖3个方法),其中非洲猪瘟授权实验室必须参加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具体比对项目及试验方法如下:
(一)新城疫抗体检测(血凝抑制试验);
(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荧光PCR);
(三)非洲猪瘟抗体检测(ELISA试验);
(四)H5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 (荧光RT-PCR);
(五)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ELISA试验)。
三、盲样和试剂准备
每个比对项目设置6份盲样,由省疫控中心制备、分装和编号。注明自备的试剂请各实验室自行准备,其余试剂由省疫控中心提供。
(一)新城疫血清样品6份,检测试剂自备;
(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样品6份,检测试剂自备;
(三)非洲猪瘟血清样品6份,非洲猪瘟抗体检测试剂1套;
(四)H5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样品6份,H5亚型禽流感病毒荧光RT-PCR试剂1套;
(五)布鲁氏菌病血清样品6份,布鲁氏菌病抗体检测试剂1套。
四、盲样和试剂发放
省疫控中心将采取冷链运输的方式,于8月23日将样品和试剂发放给各参加比对的实验室。请各实验室以设区市为单位于8月5日前报送样品收取地址和联系人回执(附件2)。
五、结果报告与分析
各实验室在收到样品后3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填写在规定表格中(附件3),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8月27日下午3:00前传真至省疫控中心,正式检测报告同步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省疫控中心。省疫控中心完成检测结果比对分析后,我厅将适时通报全省检测比对结果。
联系人:省疫控中心袁璐、吴贇竑,电话:0571-56269638、56269612,传真:0571-56269602,邮编:311199,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外翁线十五堡南浙江牧业监测大楼205室。
附件:1.兽医实验室参加检测能力比对项目清单
2.样品收取地址和联系人回执
3.2022年浙江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试验结果报告单
附件.doc